部门首页  机构概况  新闻动态  理论学习  法制宣传  思政研究  媒体报道 
 
 
您所在的位置: 部门首页>>法制宣传>>正文
  法制宣传
 
国家宪法日 | 学习贯彻宪法 更好履职尽责
2021年10月22日  

2014年11月1日,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正式将12月4日设立为“国家宪法日”。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第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之际,我们迎来了第七个国家宪法日。

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,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,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,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、法律权威、法律效力。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、符合实际、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,是我国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、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。历史的经验和教训说明,宪法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有力武器。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,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,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。如果宪法受到漠视、削弱甚至破坏,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,党和国家的事业就会遭受挫折。全面贯彻实施宪法,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。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,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。

设立国家宪法日,有利于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,使人们树立忠于宪法、遵守宪法、维护宪法的意识;有利于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、维护宪法权威、捍卫宪法尊严、保证宪法实施;也有利于在国际社会树立尊重宪法的良好形象,扩大我国宪法的国际影响力。

我国宪法规定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,人民是国家的主人。党的第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也提出,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坚持人民当家作主,发展人民民主,密切联系群众,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的显著优势。

我国的公立高校都是国家专门建立的公共机构,高校的建设和发展都离不开国家在人财物等各方面的巨大投入。通过深入学习贯彻宪法,可以使高校工作者更好地在工作中继续坚持人民主体地位,更进一步认清自己的职责所在,更深入践行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的根本宗旨,从而更为自觉积极地投入到教学、科研工作中去。

作为高等院校,主要肩负着为国家培育人才、推进教学研究的重大使命。在此次伟大的抗疫斗争中,我国广大医务工作者不顾个人安危与疫情抗争的高尚情怀,正是以人为本,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的生动体现,是对我国宪法精神的生动诠释。作为高校师生,我们更应当通过进一步贯彻宪法,将这种精神巩固和发扬下去。


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

大力弘扬宪法精神

树立法治信仰

宪法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

关闭窗口
 
 
 学院概况  机构设置  人才师资  教育教学  学科建设  科研创作  招生就业  合作交流  校园生活